2009年10月17日 結婚。
從牽手時開始,就覺得好像我們彼此之間很久很久以前就認識。
還記得我們剛交往不到一個星期,搭計程車的時候,
計程車司機就說他看過很多人,說我們一定是從高中就開始交往十幾年的情侶。
那種熟悉的感覺說不上來,但是牽手的那個時候,就自然而然的決定了。
證書只是一張紙,重要的是相處的「內容」。
兩個人對的時候,根本不需要特意宣傳或是書面報導,
光是站在一起,就是會有不一樣的協調度。
在一起,很舒服、很放鬆, 兩個就是會有聊不完的話題,
婚前婚後~ 一直都是如此甜蜜。
兩年,二十年,兩百年,兩千年,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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